| 孕期準媽媽做B超 警惕兩大誤區 |
| 發布日期:2018/3/4 發布者:佚名 共閱57907次 |
誤區一 B超檢查越早越好 實際上,懷孕18周以內的孕婦最好不要做B超,尤其是在懷孕早期(特殊情況例外,例如對懷孕早期陰道見紅者,需做B超檢查以確定胚胎是否存活,能否繼續妊娠,有無異常妊娠或葡萄胎等)。因為孕2個月內若過多做B超,可使胚胎細胞分裂與人腦成形受到影響。孕4個月時,骨骼開始發育;5個月時,胎心發育尚不完善;6個月時,所有臟器發育均不完善。過多做B超,會抑制胎兒生長發育,發生畸胎或死胎。當時若是懷疑有畸胎者,則屬例外。 B超檢查時間,一般是在孕6個月以后。 誤區二 B超檢查多多益善 孕婦不宜過多做B超。一項調查顯示,在懷孕期間做過5次以上B超檢查的孕婦與已做過3次B超檢查的孕婦作了比較后發現,前者對胎兒生長發育的不利影響是后者的兩倍。過多B超檢查對胎兒不利的原因,是因為超聲波可造成大腦一時性的抑制,同時還能抑制女胎的卵巢發育,至少有三分之一的胎兒生長發育會受到不同程度的抑制。 孕期一般做3次B超。 第一次檢查是在孕18~20周,確定單胎還是多胎。第二次檢查是在孕28~30周。此時做B超的目的是排查胎兒是否有體表畸形。最后一次檢查是在孕 37~40周,進行臨產前的最后評估。 特別提醒 1.如懷孕不正常,則需根據情況決定B超檢查的次數。如羊水過多時,需在治療前后經常測量羊水量。 2.不要做B超來鑒別胎兒性別,因為鑒別胎兒性別需要比較長時間照射胎兒的某個部位,這可能會由于B超的熱效應而給胎兒帶來傷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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